花小豬重走滴滴違規路 是否可以同用滴滴運營資質?
官宣未滿兩個月,花小豬因為運營資質問題引發了爭議。
9月7日消息,鄭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近日正式約談“花小豬”運營單位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負責人,責令其停止運營,立即整改。
這是9月來第三起地方交通執法部門對花小豬進行約談,約談的主要內容為花小豬尚未取得經營許可。
對于多地交通執法部門約談運營資質一事,花小豬回復第一財經稱,花小豬是滴滴的一個出行產品,是在滴滴擁有的運營資質下運營,花小豬正在跟各地的主管部門持續溝通。
那么,花小豬可以使用滴滴所取得的運營資質嗎?
運營資質成謎
9月2日,保定市交通運輸局和保定市公安局聯合對花小豬平臺河北區域負責人進行約談。保定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花小豬”網約車平臺運營主體為北京鴻易博科技有限公司,并未在保定取得經營許可。該網約車平臺在未經保定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許可的情況下,已于7月份開始違規宣傳,8月份涉嫌違規經營。
而在8月,花小豬也面臨深圳、青島多地交通執法部門的調查以及叫停。此外,天津、南京等地方交通執法部門也于近期約談了花小豬。
花小豬App的用戶服務協議顯示,花小豬打車服務產品由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爭議的關鍵,在于花小豬是否可以使用滴滴所取得的運營資質。
根據天眼查,保定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所提及的北京鴻易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為趙意波。趙意波是滴滴創始員工之一,現為滴滴副總裁。今年3月,該公司變更經營范圍,增加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一項。同時,北京鴻易博科技有限公司從2019年12月開始注冊花小豬相關商標。
而在8月7日,花小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成立,由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出資5000萬元持有。
目前看,與花小豬有關的幾家公司都與滴滴關聯,但經營許可問題仍未明確。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貝貝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2019年12月28日,由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修正發布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了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在取得相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并向企業注冊地省級通信主管部門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后,方可開展相關業務。可以簡單理解為,企業在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并且申請備案后,就取得了網約車平臺運營資質。
王貝貝表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司或者企業作為一個民事主體在法律上能夠獨立地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拆分核心資源是現代公司控制體系的一種方式,在法律層面也完全可以實現。需要注意的是,核心資源是有明確權利歸屬的,其歸屬不以是否控股為標準。滴滴公司雖然100%控股花小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但是滴滴擁有網約車運營資質,并不直接等于花小豬具備網約車運營資質。花小豬公司是否具備網約車運營資質,還得看公司本身是否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并且申請備案。
重蹈覆轍?
與其他新產品不同,花小豬獨立于滴滴出行App之外。
7月22日,滴滴正式官宣了“花小豬”品牌,由獨立App運營。滴滴官方信息披露,3月開始,花小豬在貴州遵義、山東臨沂等城市測試運營。在7月官宣后,逐步推廣到更多城市。
從定位看,花小豬定位為年輕用戶市場,通過簽到、推薦領取獎勵等社交玩法,以較低價格提供打車服務。
對于滴滴而言,花小豬是打入下沉市場的關鍵。在花小豬之前,7月初滴滴宣布拼車業務升級為“青菜拼車”。易觀分析師孫乃悅認為,高端出行方面,滴滴已經擁有專車、豪華車等品牌。而從青菜拼車、花小豬等產品的推出不難看出滴滴今年的重點探索方向之一是低價出行市場。近期,花小豬進行了大規模補貼活動,也是吸引對價格敏感的用戶。
同時,花小豬司機為滴滴注冊司機,有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透露,花小豬的上線是對滴滴運力的補充。
而為了出其不意攻入下沉市場,花小豬從注冊商標到在三線城市試運營,都十分低調。
但滴滴的這一新產品,卻在運營資質上遭遇難題。
事實上,滴滴對于運營資質爭議并不陌生,此前滴滴也出現過不少違規行為。
2017年,南京交通部門共查處1094輛非法網約車(滴滴平臺1012輛,美團平臺74輛)。其間,省、市兩級先后十余次約談了滴滴、美團公司,但該兩平臺公司仍未履行整改承諾,且引發了多起合法經營者的投訴和多起涉穩事件。
2018年5月,珠海市交通執法局對“滴滴出行”的違法違規行為開出了5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依法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此后,在投放共享單車時,滴滴也出現了違規情況。2018年3月,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發布聲明稱,滴滴投放青桔單車屬于違規行為,責令立即收回,同時提醒市民慎重選擇,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時隔兩年,花小豬或許重蹈了滴滴出行關于運營資質的覆轍。王貝貝表示,雙方的初衷與最終的走向都必將是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開展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修正與法律相沖突的做法才能實現一個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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